**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略)
三、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略)):
标段 | 标段(略) ((略)) | 预算价(单位:(略) | 投标保证金 |
1 | **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略) | /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略)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 获取时间:(略)16:30止,请将①授权委托书、 ②报名者身份证及联系方式、③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邮箱号(略)@qq.com。
2.提示:
更正补充公告请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略)更正公告请在**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八、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略)9:30时整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越城区云东路381号迅腾大厦1404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略)9:30时整在**市越城区云东路381号迅腾大厦1404室开标。
十、磋商保证金:(略)
十一、磋商公告发布:**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略)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市越城区云东路381号迅腾大厦1404室);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略);联系邮箱:(略)@qq.com,投诉受理地点:**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瑜莹;联系电话:(略)。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周迪娜,(略)
2.代理机构:**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俞工,(略)
3.监督单位: **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陈瑜莹,(略)
**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