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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 |
资金现金 |
100,000元 人民币 |
27,250,000元 人民币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编号:A(略))宁波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苏嘉甬铁路慈溪站站房地方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增加以下两项内容: (1)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经招标(略)(含勘察报告);(3)初步设计(略)(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二、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若投标人认为本澄清、修改公告(一)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4年5月8日17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认同本澄清、修改公告(一)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备案单位:(略) 日 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