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城东街道建设街36号原彩印厂3楼3-10号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1632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略),按照有关要求(略)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略)
标的名称 | 城东街道建设街36号原彩印厂3楼3-10号房屋招租 | ||||
坐落 | 城东街道建设街36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1632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三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
楼层 | 3楼 | 结构 | |||
房屋(略) | 招租面积(㎡) | 约17.04㎡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30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略)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略) | 胡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租赁底价为首年年租金。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略)价)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略),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略)。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略),其交纳的交(略),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略),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略),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产证、出租面积系出租方实际测量所得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略)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交纳。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收取(不足(略)取),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须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0.02万元,租赁期满,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标的移交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略)(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清洁卫生费等)均由(略)(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若需对房屋装饰或添置设施,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对装饰工艺、新(略)全性负责。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还房屋,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略),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二、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三、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30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四、标的按现状出租和移交,若与本公告(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略),不承担瑕疵担(略)。 十五(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04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略),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 | ||||
交易(略) | 何海霞 | 联系电话 | (略) |